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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凌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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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08月06日 木曜日 12:16不指定
  對我熟悉的朋友們,大概都能知道我非常反對英文。正確來說,是反對所有的拼音文字。有些朋友不明究理,將此事單純當作我「大民族主義作祟」,而我平時也沒那功夫向人一一解釋。因此,決定在此文中將我的想法盡量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表達出來。

  我常常說「學英文會變笨」,許多人以為這是在開玩笑,或者在唬爛。但實際上,這是有所本的——英文,或者說拼音文,正在無止盡的消耗人們的腦容量。

  中文的詞彙,是由一個個「各有意義」的字所組成,然而英文的詞彙,卻是由一個個「代表發音」的字母所組成。後者之優勢,在於「望文知音」,但在理解上,卻沒有辦法「望文知義」。

  舉例而言,豬、羊、牛、肉、油,對中文來說,僅僅是五個字,也就是說讀者只需要理解這五個字的含意,則能理解大多數由這五個字組成的詞彙,如豬肉、羊肉、牛肉、豬油、羊油、牛油。但英文則不然,豬(pig)、羊(sheep)、牛(cattle)、肉(meat)、油(oil)、豬肉(pork)、羊肉(mutton)、牛肉(beef)、豬油(lard)、羊油(suet)、牛油(tallow)你必須背這一堆由拼音所組成的單字,而且每個單字多半難以相互聯想。相似的例子如:車(car)、貨車(truck)、火車(train)、公車(bus)、戰車(tank)、腳踏車(bicycle)、計程車(taxi)、救護車(ambulance)等。

  前述只是一般日常的用詞,如果再稍稍專門一點的詞彙,以中文的表意特性,再加上一點恰當的說明,任何有一定中文程度的人都可以輕易的記起來,這時候拼音文字還是只能用老法子——「背」!

  比如「neurasthenia」、「paranoea」、「leukemia」、「tracheitis」、「asthma」、「melancholia」、「calculus」、「acne」:神經衰弱、妄想症、白血病、氣管炎、氣喘、憂鬱症、結石、粉刺。英文必須去「背」這些詞,即便英文十分熟練,甚至以英文為母語,還是得乖乖的去「背」,讀者沒辦法從這些詞中去理解該詞代表的含意。而中文部份只要稍稍解釋,就能讓任何一個懂中文的人理解並記住。

  當然,可能有些人會說英文並非全然如此,也有部份單字是用組合的。或者說,中文也有不少詞彙難以憑其所含的文字去猜測。然而,這些在比例上畢竟都是少數,多數的英文單字必須用「背」的,而多數的中文詞彙可以「望文生義」。

  那麼再回到先前所說,我為甚麼說「學英文會變笨」,如前述所言,這種語文型態,使用者必須強記每個單字及其所代表的含意、概念,當詞彙漸多,也就會漸漸的塞爆你的腦。

  一般中文使用者在日常中,只需要使用四百至五百個字,用這些字組成的詞彙,就能順暢的表達意思,而中文常用字不過四千、五千之數,就算把《中文大字典》所有字算進去,也還不足五萬。

  而英文,光以我國的正規教育而言,從小學到中學,所學單字就超過兩千個,高中職畢業則倍翻,到了大學一般課程,累計下來需學的單字絕對破萬,如果再算上專業課目,或許還得再翻幾倍。到今天英文的單字已有百萬之譜(註一),所謂字典甚至難以書面為載體,而除了部份的組合字外,其中大部份還是得用「背」的。反觀中文,無論詞彙如何增加,都能用現有的字來組合。

  或許有人認為,字典如此收錄,不代表要完全掌握,然而在此前提下,為何不使用易學易用易讀的中文,而要使用難學難用難讀的英文呢?為何要耗費數倍的精力去學習已經陷入死巷的語言呢?為何要無端大量消耗自己的腦容量呢?

  我個人的結論是,如果讓英文成為通用語言,無疑是自絕人類的前途。而英文之所以能發展到如今地步,完全是因為英美的軍事與政治力使然。而英美有此實力,絕對是外星人的陰謀!只要讓英文流竄於世界,就等於滅絕了人類!數十億人類同胞啊!絕對要嚴防外星人的陰謀!保衛人類!保衛地球!

  咳咳……上一段純屬唬爛,下次再來討論英文為何能發展到如今勢力吧!

註一:http://news.pchome.com.tw/living/bcc/20090507/index-124167990932...

引用
英文即將滿百萬字 還背字典嗎?
2009-05-07 15:05:09 中廣 郭希誠

  再有人說學英文要背字典,不妨叫他自己慢慢背,因為英文即將要有一百萬個字了。
  美國有一群人從六年前起,每天到處搜尋新出現的英文字,然後把這些字放進他們的資料庫裏。
  據他們估算,英文每天會有十四點七個字加入,現在有九十多萬字,到下個月十號就會出現第一百萬字。
  他們現在已經收集了一些字,只不過還不知道,到時候是哪個字會以第一百萬字的順序進入資料庫。
  現在有可能成為第一百萬字的有defriend(去友),把某人從自己的朋友名單中踢除,greenwashing(漂綠),經過包裝看起來環保,noob(菜鳥),一種新網路遊戲。
  莎士比亞時代,也就是三百多年前,英文只有十萬字。莎士比亞覺得不夠用,自己創造了大約一千七百個新字。這一陣子,造字的名人是美國前總統布希。他常因為不小心說錯話,而創造新字。例如「錯誤低估」(misunderestimate)就是他的傑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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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凌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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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1月19日 土曜日 11:48不指定
  日前,因「荻野真性侵案件」,對臺灣的腦殘鄉民頗有些感想,因此,在微風論壇發表了一篇「魔獸世界玩家風凌正灌醉、迷姦、拍裸照威脅女玩家」的文。
  本來測試期預計是一個月,沒想到隔天就停止。原因是,為了怕公會被牽連,我早在發文前一天晚上就退了公會……沒想到那個腦殘英雄榜,竟然兩天了都還沒更新。所以在幹部強烈抗議之下……只好終止。orz
  雖然測試期間只有一天多,但還是取得了些成果。兩個論壇共獲得腦殘鄉民罵文九篇,九篇中,只有一人持保留態度(但還是傾向不存在的「女方」),但該發言被無視,另有罵信三篇。保守點以一天五篇計,一年就會有一千八百二十五篇。所以什麼「網上千人討伐」根本是屁!
  測試文指「風凌正本名為施向民」,「施向民」其實就是「死鄉民」,另留信箱為「vliololkager@gmail.com」,可以發現是把「look」和「villager」混在一起,簡單說,就是「看鄉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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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凌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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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1月16日 水曜日 12:16不指定

評論限制

  壹、由於後列原因,盡量不對「事件本身」發表意見。
    一、本人與呂宗恩為朋友關係,不便對事件本身發表意見。
    二、本人由新聞與網路得知陳女說詞,由當事人親口得知男方說詞,並難以辨其真偽,亦無從驗其證據。
  貳、由於信息管道之限制,評論之依據,以網路新聞為主。
  參、因保護當事人隱私,性侵害相關案件之裁判書,依法不作公告,本人無法取得裁判內容。

司法

  首先提一下,這種事在我國的司法之下,男方永遠是吃虧者。
  試問,所謂「法院調查」除了通話紀錄及供詞外,有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證據?今天一個男人如何證明「雙方兩情相悅」或「雙方酒後亂性」?依「無罪推定原則」,當由被告提出證據,方能定罪。
  然而,現實卻非如此,遇上這種案件,法官往往採信女方說詞,到底是「被迷姦」還是「兩情相悅」;到底是「喝醉」還是「被灌醉」。前者因皆非暴力,後者因皆為喝酒,無法有效檢驗,如何能斷定女方為真,男方為假?
  依理而言,此種除了女方「有預謀錄音」外,雙方皆無證據,各說各話之案件,應以「證據不足」處理,然而法官似乎十分樂於採信女方說詞,再加上媒體、輿論往往無腦的傾向女方,造成男方無從辯解之情況。
  建議各位若遇類似狀況,應先行至警局備案,並搶在對方之先,控告對方詐欺、恐嚇取財,以免被打得滿頭包,卻無處喊冤。

媒體與鄉民

  本案中兩造各有說法,依聯合報所言,一審法官因網路和電話的對話紀錄,乃裁定被告有罪,然在此之前,媒體與網友卻一面倒的採信陳女說詞,在一審宣判前就對被告大家撻伐,冠以「網蟲」、「網狼」之惡名。
  本案由網路而起,網路資訊及社會觀感或足以影響判決結果,鄉民如此不負責任的發言,只因「相信」而認定被告有罪,難道真的就是臺灣網民的素質?
  目前本案尚由被告及委任律師上訴中,全世界似乎都傾向女方,法院認定「帶把的就是罪」,媒體不斷聽女方「哭訴」,鄉民持續為女方「打抱不平」,只要有「信心」,證據並不重要。

疑點與個人看法

  這裡列了幾項本人對事件的疑惑,僅代表個人主觀看法。

兩年來受害者近二百?

  據中視新聞標題,呂男兩年來性侵近二百人,也就是說,平均3.65天推一個,擋頭還真好。

孤男寡女相約喝酒?

  據聯合報報導稱「……陳姓女網友與男友吵架心情不佳,前年八月十九日凌晨與呂宗恩相約,在台北縣蘆洲市呂宗恩的住處喝酒聊天,凌晨三時許陳姓女子不勝酒力醉倒……」。
  試問,喝酒不需要顧慮喝醉?三更半夜喝醉是什麼狀況?孤男寡女三更半夜喝醉又是什麼狀況?

對話紀錄定罪?

  據聯合報報導,法官因男方一句「……OK!那妳不是自願,對妳很大傷害,所以我才會說,妳希望我怎麼做,要嘛就交往,負責到底,要嘛就是妳要當作一切事都沒有發生……」認定男方「知其非自願」,有「絕對犯意」。
  在此小弟不得不作個假設:若你在酒後跟友人發生關係,而對方事後找你糾纏,自稱「非自願」,你會怎麼回答?
  或許不少男人的回答都會與此相似?

六名受害者?

  據被告稱,新聞畫面內除陳女外五名女子,僅認識一名,其餘根本是莫名其妙冒出來。
  法院調查,僅就陳女一事,餘人根本連提都未提,呂從頭到尾也只有陳女一案,難道有人莫名其妙的冒出來,莫名其妙的向媒體「投訴」,媒體就可以依此炒作?鄉民就可以依此判被告死刑?

喝醉?下藥?

  據聯合報報導,法院說法為「陳女不勝酒力」,然而陳女卻一再對媒體及網友強調「被下藥」,似在煽動社會輿情。除「被下藥」外,其餘類似情節更是不少。

  ……其餘待補。

參見

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3/4181228.shtml
http://www.ettoday.com/2008/01/15/138-2217546.htm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115/8/rwdl.html
http://news.pchome.com.tw/society/tvbs/20080115/index-2008011517...
http://news.yam.com/tvbs/society/200801/20080115239639.html
http://news.yam.com/tvbs/society/200801/20080115240581.html
http://tw.youtube.com/watch?v=7275azcTIz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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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1月04日 金曜日 10:30不指定
  今早朋友傳了一篇新聞給我,一看之下,真的有點囧掉。
  這個標題為「找找看 哪裡不一樣?」的新聞,內容有兩張圖片,前一張是原版照片,後一張則是自由時報修改後的照片,後圖中聯合報發行人的身影「消失」了。而撰文記者竟稱「只是『裁切』」,這「裁切」還切得真妙啊,完全不露痕跡。
  令人好奇的是,這類「馬上會被抓包」的事情,自由時報竟樂此不疲,不知是出於什麼原因?

參見

自由電子報:台灣瓷器教宗愛 教廷典藏櫻桃嬉春
聯合新聞網:自由時報新聞照片造假 王效蘭憑空消失
聯合新聞網:找找看 哪裡不一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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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2月04日 火曜日 00:00不指定
  民進黨執政已近八年,每逢大小選舉,必吵二二八。吵什麼?「國民黨掩蓋真相」、「國民黨不願面對真相」等。
  試問,今天事件調查權,究竟是掌握在執政者的手中,還是在野黨的手中?今天不願還歷史一個真相的,究竟是國民黨,還是你執政的民進黨?
  二二八事件至今已六十年,民國八十年時,行政院成立「二二八事件小組」,八十一年發表《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》,八十三年出版《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》(時報出版),這就是李登輝時期官方對二二八事件調查、研究,並且公佈的「真相」。
  如果民進黨認為李登輝時期的報告不是「真相」,大可重新組成一個調查團隊,運用官方資源對此事件進行深入的調查。
  但民進黨吵到今天,還是只會吵,始終不願意出力來調查這個事件,不是在激起人民對立,又是什麼目的?
  今天不能成立研究小組,針對事件真相進行研究,卻要立法「追討真兇」?更要「兇手」的親屬「代行權利」?
  且不論今天在事實被你民進黨掩蓋的狀況下,如何找到「兇手」,是你民進黨說兇手就算兇手還怎樣?只看這「代行權利」部份,全世界究竟哪個現代化民主國家會有這種「罪及三代,禍延子孫」的法律?

參見

http://news.yam.com/cna/politics/200712/2007120301862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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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1月13日 火曜日 07:21不指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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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 太平洋沒加蓋,想游泳嗎?——包子
  近年什麼都漲,惟薪水降了。政府有五牽拖:「世界性」此一也;「在野黨在亂」此二也;「紅衫軍在亂」此三也;「媒體在亂」此四也;「阿共仔打壓」此五也。
  誠然,目前全球景氣不佳,但面對此一情形,政府有沒有作出處置、如何處置,以及處置之結果,正是驗證政府能力之時。過去面對全球大蕭條、亞州金融風暴時,臺灣雖不能說全然置身事外,但何時有這時之慘?
  再說其他「亂」,你民進黨現在是執政黨,你陳水扁現在是中華民國總統,這些國計上的問題,能否一概推給百姓?共匪打壓我國際空間,真的對政府將國內民生攪得一塌糊塗有直接影響?
  面對民生的問題,面對百姓的反應,這些政客又是什麼態度?「物價根本沒漲,媒體不要再亂報」、「那都是有心人士安排的」、「我到哪裡,紅衫軍就派一個人來亂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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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09月04日 火曜日 13:51不指定
  http://news.yam.com/cna/garden/200709/20070904698773.html
  簡單說,一場鬧劇!
  蠻夷戎狄,連話都說不好,只怕這《論語》的封面都沒見過,不知所謂的來「體驗」所謂「儒家文化」?
  「三跪九叩」何時竟成了「傳統拜師習俗」?有更甚者,那些所謂「教師」竟有金髮碧眼,滿口胡言的禽獸?再往這些所謂「教師」身上看去,穿的竟是旗袍馬褂,學子不明究理,三跪九叩,亂七八糟,當真好一個「儀式一切循古禮進行」!
  最令人感到恐怖的是,當記者問到一個橫看豎看都是華人的所謂「巴西學生」:「你知道孔子是誰嗎?」
  該生答道:「他好像創造過什麼東西?我聽媽媽跟我說過。」
  究其根本,無知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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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08月19日 月曜日 19:39不指定
 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mocear&article_id=17846609

  今天十分無奈,並非因為單身過情人節,而是因為家人拜七仙女的行徑。
  早在六月底,我便向家人解釋「鬼月」之由,乃身毒賊禿「目蓮救母」故事而來。此故事於西晉傳入中國,但其時並未有任何與此有關的習俗。直到唐代,浮屠淫祠、淫祀氾濫,道教為求反制,乃立「三元」之說。從此才有「鬼月祭鬼」之習俗。
  從黃帝而至唐,其間近四千年,即中國近四千年在沒有「鬼月祭鬼」的情況下過了,也不見出了什麼亂子。反倒有了「鬼月祭鬼」之後,才真的是「亂亡相繼」。
  家人說了什麼?他們說:「你懂什麼,你那時候連出世都還沒出世!」
  理所當然,勸阻無用,他們依舊買了一堆香燭紙錢,準備在七月十五大肆污染空氣。效那朝夕敬妖怪之胡鬼的愚行。
  剛剛呢,家人正在燒紙錢,我聞著十分痛苦。又向他們說明「七夕乞巧」起於宋、蒙,在此之前也不見女子失了什麼巧。再論這焚紙之祭盛於唐代,乃西域所傳,非聖人之教,而是戎狄異端。
  正自侃侃而言,要指出論語「非其鬼而祭之,諂也」的道理,卻見家人誠惶誠恐的對「七仙女」說:「小孩子懂什麼,沒關係沒關係……」
  若因「無知」而致「無恥」,則向其說理,便是「予其知」,而其「拒知反智」。在我來看,方舟子確實錯了。其「無知」乃因其「反知」,其「反知」乃因其「無恥」。
  所以方舟子的《知恥論》該當反過來說:
因為無恥,所以無畏,進而無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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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06月18日 月曜日 07:53不指定
  維基百科的「吳鳳」一條,是小弟近來參與較大的編輯,可說在「2007-06-18T07:14:43」版本幾乎已看不到之前「2007-06-09T15:03:15」版本的影子。
  由於維基百科的鄉愿立場,小弟在該處文句都用得相當保守。
  每讀吳鳳事蹟,未嘗不愴然流涕也!身為一個「人」,應勇於面對歷史,如鄒族此等行徑,拆毀吳鳳像、斥吳鳳為奸商,吉娃思‧巴萬、盧俊義之流更稱吳鳳為「而是個倔強好爭且不易妥協的小人物」、「惡霸頭頭」,豈是生而為人該當有的?
  原住民因吳鳳神話而遭致不平待遇,要反神話無可厚非,然而以如此下作的手段攻擊漢人,卻與滿遺何異?
  梁啟超所謂「偽事之反證,以能得『直接史料』為最上」便是追尋歷史的根本道理,而鄒族不但「史料」拿不出來,連相關的論據都沒有,從頭到尾翻來覆去就是兩點:一、我說他是奸商,他就是奸商。二、原住民口述歷史相當嚴謹,口傳當然比漢人筆載可信。這兩點謬論,竟能堅信二十餘年?

  下一頁是小弟整理的吳鳳資料,皆已編入維基百科相關條目,可按此觀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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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凌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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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06月16日 土曜日 06:20不指定
  這是本人無意間在網上看到一篇《狼圖騰內容簡介》,想想這「狼圖騰」似乎在哪聽見過?是什麼獲獎無數的暢銷書來著?但細看這簡介,實令人作嘔,也不知怎麼有人看得下去?
  敝人未曾翻閱原書,也不忍傷害自己的眼睛,因此僅對這《狼圖騰內容簡介》做評,若有斷章取義之嫌,先說個抱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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